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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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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 舒星(shūxīng) 汤文

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

2025年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(xuānchuán)(xuānchuán)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(le)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”的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(ràng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(búdào)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担责啊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(fǎzhì)广场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的讨论声此起彼伏。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(dàduì)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
法治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(shēnrùqiǎnchū)的(de)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,让以房养老有(yǒu)了法律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(jì)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(fángzhǐ)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(wèi)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(de)(de)法律咨询。张女士急切地询问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后,继母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(mínfǎdiǎn)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(érzi)因好意驾车带朋友一脚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(wèi)辖区(xiáqū)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(zhōng)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
现场,民警们积极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(de)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(yīfèn)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(jīntiān)才发现它就像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(gèng)架起了警民(jǐngmín)“连心桥”。

“这是(zhèshì)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人民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(méixiǎngdào)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(zhōng)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(zǒu)出来,通过(tōngguò)宣讲、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(děng)形式多与群众接触,了解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

从幕后走到台前,从刑法(xíngfǎ)、治安管理处罚法(chǔfáfǎ)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(hé)实践,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(zài)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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